112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生各類就學優待(減免)

優待減免身分:【減免項目若有變動時,依教育部最新規定辦理】

本校在學學生於法定修業年限內,並具身心殘障學生、身心殘障人士子女、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族籍學生、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及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身分之一者,方得辦理。

相關事項若有疑問,請洽詢本校生輔組(電話:02-82093211 分機 3317),謝謝。

受理期限及地點

  1. 學生資訊系統開放登錄時間:預計113年02月15日至113年02月21日(如有提前開放會在社群上公告)
    紙本受理收件時間:112年12月25日至113年01月12日(因112-2繳費單尚未製成,可先免附全額繳費單)
    每週一至五 上午09:00至下午04:00
  2. 切結書於相關欄位填妥、蓋章後,於上述申請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文件(部份減免所需之相關證明文件須附上全戶籍謄本,戶籍謄本請申請112年12月起始,全戶戶籍謄本須包含父、母及學生本人,如不同戶籍者,須分別申請),至生輔組(U310)辦理。
    ★一定要繳交紙本才正式辦理完成。僅以學生資訊系統填寫未繳紙本者,皆不受理。
    ★如欲同時申請"就學貸款"及"各類減免"之同學,請配合先繳交減免資料,待繳費單金額減免過後,並依規定以剩下之差額辦理就學貸款申請。
    ★戶籍謄本的記事欄位務必註明「詳細記事」,省略記事者皆不受理。
    ★低(中低)收入戶學生可先繳交112年度證明,有113年度證明下來時,於新學期開學前來抽換。如未於規定時間內抽換,將要求補繳預扣的金額。
  3. 如有任何問題可加入生輔組官方帳號詢問 @601oonyz
    也可加入社群開啟提醒通知
    「LHU日間部減免」!請複製以下連結加入社群!
    https://line.me/ti/g2/1WoLuF9DTDi_jDzReAmd-o6OhNKbEl0bkULoVA?utm_source=invitation&utm_medium=link_copy&utm_campaign=default

各類學雜費減免(就學優待)申請辦法

申請項目 申請辦法 查詢
軍公教遺族
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
原住民學生 原住民學生就讀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特殊境遇家庭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現役軍人子女 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辦法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身心障礙學生子女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申請流程及相關證明文件

  1. 第一階段:每學期第15週起至第18週(期未考)止
  2. 第二階段:於寒、暑假期間受理,受理申請時間將於學校網站中另行公告。
  3. 由於第一階段受理期間學費註冊單未能列印,同學於第一階段申請時,可先先免附註冊繳費單。
  4. 申請流程
    減免申請流程
  5. 減免系統登錄流程
    減免系統登錄流程
  6. 身心障礙學生/子女就學減免申請家庭所得查核作業標準流程
    減免系統登錄流程
    ※ 家庭年所得指查核對象於查核年度之所得,查核年度為學年度減1(例105學年度上、下學期為104年度所得查核),且與申報所得可節稅項目無直接關係
  7. 學雜費減免申請應繳驗證件清單
    項目 類別 應繳驗證件
    1 軍公教遺族 一、卹亡給與令、撫卹令、撫卹金證書及其他證明文件(檢驗正本,繳影本)。
    二、「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申請書」(新生或第一次申請者)
    2 原住民籍學生 申請學生本人之開學前3個月內戶籍謄本 (要有族別記錄及詳細記事)。
    3 現役軍人子女 一、家長在職服務證明。
    二、申請學生本人及現役軍人(父或母)之開學前3個月內戶籍謄本(包括詳細記事)。
    4 低收入戶學生 鄉、鎮、市、區公所具名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須有學生名字,繳交影本)
    5 中低收入戶學生 鄉、鎮、市、區公所具名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須有學生名字,繳交影本)
    6 特殊境遇家庭
    子女或孫子女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尚在有效期限內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檢驗正本,繳影本)。
    二、全戶戶籍謄本(開學日前3個月內含詳細記事,不得省略記事。如戶籍分開者需繳交父、母及學生本人之戶籍資料,如已婚者須再加上配偶之戶籍資料)。
    7 身心障礙學生 一、身心障礙手冊(繳交影本)
    二、全戶戶籍謄本(開學日前3個月內含詳細記事,不得省略記事。如戶籍分開者需繳交父、母及學生本人之戶籍資料,如已婚者須再加上配偶之戶籍資料)。
    三、持有「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同學,請檢附正本,繳交影本。
    8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
    一、 身心障礙手冊(繳交影本)
    二、全戶戶籍謄本(開學日前3個月內含詳細記事,不得省略記事。如戶籍分開者需繳交父、母及學生本人之戶籍資料,如已婚者須再加上配偶之戶籍資料)。

申請表單、減免申請Q&A

  1. 學生各項就學優待(減免)申請書暨切結書
  2. 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申請書
  3. 各類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就學貸款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