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班級成績排名係依進修部教務組提供之名單,獲獎名冊如附件,請自行參閱。
2.依獎金設置辦法中第2條第一款規定:班級前三名且為該班排名前 10 %者,班級人數19以下則取第1名、人數29以下則取前兩名,以此類推,如均相同該名次以並列計算。則同分比序取其操性成績高者,如均相同該名次以並列計算。
3.請獲獎同學自行上網,至個人學生資訊系統內,輸入及確認個人的存戶帳號。
4.除了郵局帳戶(限學生本人)外,也可提供其他銀行之帳戶資料(限學生本人)。
5.帳戶資料請務必輸入正確,否則造成匯款失敗,須重新匯款時,其累計之手續費須自行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