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校外比賽、活動或體育競賽表現優異者依下列標準給予獎勵:
1.入學前,參加國際競賽有獲獎事蹟或國際性競賽前三名者,可申請第一學年學雜費之同額獎學金。
參加政府機關主辦全國性競賽或國際發明展前三名者,可申請第一學年學雜費1/2之同額獎學金。
2.入學後,參加國際競賽有獲獎事蹟或國際性競賽前三名者,可申請第二學年學雜費之同額獎學金
或校外表現優異獎學金,兩者不得同時申請。參加政府機關主辦全國性競賽或國際發明展前三名者,
可申請第二學年學雜費1/2之同額獎學金或校外表現優異獎學金,兩者不得同時申請。
請同學於開學2週內10月8日(五)前提出申請,並請同學繳交獎助學金申請表(如附件)、
得獎佐證資料影本、畢業證書影本、本學期學雜費收據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