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ㄧ學期進修部學生就學貸款依規定臺灣銀行各地分行(包含線上對保申請)對保申請作業,於8/1開始受理至學校註冊日止,請欲申辦學生就學貸欻之同學留意申請期限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中第13條規定:已辦理學雜費減免或請
領其他助學金之學生,得完成減除學雜費減免或助學金後之差額申請就學貸款。故如同學
欲同時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者,須先辦理學雜費減免申請,並完成扣除學雜費減免
金額後,再至臺灣銀行辦理申請,以免日後往返銀行變更就學貸款金額變更之時間浪費。
若尚未辦理學雜費減免者請於110年08月06日前至學務組補申請。
二、為簡化就學貸款申辦手續,節省同學與家長的等候時間,台灣銀行針對就讀同一學校
同一教育階段續借的學生,如申請資料無重大變更,並於台灣銀行有開立存款帳戶,
申請晶片金融卡,即可於「就學貸款入口網」填寫資料 送出後,選擇以「線上申貸」
方式完成資料檢核,無需到銀行對保,還可享有50元對保手續費優惠。
三、目前下列學生無法適用線上申貸:
a.新生或本學程第一次申貸者 (包含轉學及不同學程尚未簽約撥貸者)。
b.本學程已有撥貸,但本學期基本資料重要欄位(學生、所得查調對象及保證人之
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資料有變動。
c.需要申貸生活費者 (因無法於線上檢驗證明文件)。
四、依教育部規定,就學貸款可申貸範圍項目:
a.學雜費(依註冊繳費單中明列,如有申辦各類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或企業實習
雜費扣減者,
須以扣減後金額申請)
b.平安保險費(依註冊繳費單中明列)
c.書籍費(依規定最高可申貸$3,000)
d.住宿費(男一宿、女二宿$9,500,女一宿$13,025,男三宿、女三宿$15,700,校外住宿依規定比照校內最高$15,700)
e.生活費(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最高$40,000;中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最高$20,000)
f.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依註冊繳費單中明列)
五、填寫台灣銀行就學貸款時,請同學選擇龍華科技大學進修部辦理就學貸款。
六、學校校園入口網之就學貸款系統即日起已開放登錄,請同學於台灣銀行對保後,至學
校繳交「就學貸申請書/撥款通知書」學校存執聯前,先至校園入口網登錄就學貸款資料
七、學校校園入口網之就學貸款系統目前已開放,請同學於台灣銀行對保後,
至學校繳交「就學貸申請書/撥款通知書」學校存執聯前,先至校園入口網登錄就學
貸款資料,並依下列規定時間至學校辦理申請學雜費緩繳作業。
進修部四技、碩士在職專班、產學攜手專班
110年8月30日(一) 至 9月3日(五) 晚上06:00至晚上08:00
地點:T棟2樓推廣教育中心電腦教室(T202)
※因就學貸款規定流程時間因素,將無法受理逾期之申請,請同學依上述規定時間申請辦理
,相關事項請見進修部首頁(http://www.lhu.edu.tw/night/index.asp)中
(學雜費各類減免、就學貸款、分期付款專區)。
若有相關問題請撥:(02)-8209-3211 #3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