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1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學生事務工作計畫
公告單位| Published by [學]課指組
公告日期| Date 2021/11/18 下午 04:18:04
公告類別| Category 學務中心
聯絡資訊| Contact Info 陳小姐 分機(ext.):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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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 Activities Day ~
公告內容| Content
一、各校提報計畫經費,請至少自籌5%以上,教育部每案最高補助以不超過10萬元為原則。各計畫之經費編列基準,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
二、計畫內容原則需涵蓋表列「社團經營與發展」、「導師制度/教師輔導與管教」、「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品德教育/生命教育」、「學務與輔導創新」及「學生申訴」6項政策重點,1校限申請1案。
三、有意申辦旨揭計畫之各大專校院,請於110年12月31日(星期五)前,備妥完整計畫書(含經費表)(如附件2、3),逕送所屬各區大專學務中心。
附件下載| Attachment 20211118161804教育部111 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學生事務工作計畫辦理項目表.pdf
20211118161804申請補助表.doc
20211118161804經費表.xls
備註| Rema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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