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公告】109-1日間部各類學雜費減免第二階段(在校生)已開始受理
公告單位| Published by [學]生輔組
公告日期| Date 2020/7/28 上午 10:12:22
公告類別| Category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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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E-mail
相關網址| Related Link http://www.lhu.edu.tw/osa/deductible.htm
活動日期| Activities Day ~
公告內容| Content
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日間部學生(在校生)各類就學優待(減免)
【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原住民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人士子女、低(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

第一階段受理已於07月03日完成受理,目前尚在學費減免計算及系統作業中,預計將於8月中旬開放減免後繳費單列印(開放列印時間將另行公告)。

第二階段受理期限如下:
紙本受理收件時間:109年07月27日(一) 至 07月29日(三)
上午09:30至下午04:00 至生輔組(U310)辦公室受理
紙本加收時間:109年08月03日(一)至109年08月07日(五)(需附上學雜費繳費單)

系統開放登入預計時間為:109年08月03日(一)至109年08月07日(五)
※因須配合學校學年度轉換,開放時間若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欲申請之同學,請事先填妥申請書(申請書請至學務處網站→生活輔導組→各類減免辦理→申請表單→學生各項就學優待(減免)申請書暨切結書下載中自行下載,並於相關欄位填妥、蓋章後,於上述申請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文件(部份減免所需之相關證明文件須附上全戶籍謄本,戶籍謄本請申請108年06月之後,全戶戶籍謄本須包含父、母及學生本人,如不同戶籍者,須分別申請),至生輔組(U310)辦理。

    為配合教育部就學貸款之規定(辦理學雜費減免或請領其他助學金時,須減除減免或助學金金額後之差額申請就學貸款),及減少同學申請往返之時間,如欲同時申請就學貸款及各類減免之同學,請配合先申請各類學雜費減免,並依規定以剩下之差額辦理就學貸款申請。

※配合內政部推行電子戶籍謄本及新式戶口名簿(甲式或丙式),同學申請各類學雜費減免時,除可利用現行方式申請紙本戶籍謄本,亦利用電子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甲式或丙式)。
※電子戶籍謄本申請方式可至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戶政網路申辦服務系統」
(https://www.ris.gov.tw/AS2/index.html)查詢及申請,申請時須備有自然人憑證IC卡,申請時請選擇全戶(包含申請學生個人及父、母親)及顯示全戶動態記事內容(以利查核資料)。
※本組針對各類學雜費減免、學生就學貸款及弱勢助學設立一line帳戶,除了利用該帳戶發布各項相關資訊提醒外,也於上班時間提供1對1的訊息回覆,歡迎同學加入該帳戶。
Line ID : @ygp516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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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Rema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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