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科技大學LOGO及標題
龍華科技大學總務處LOGO圖示
採購資訊
  更新日期: 2023-09-22


▌常見問題

校園汽機車相關問題

  • 請問機車申請單如何領取?
    機車停車證採線上登記抽籤制,有需求的同學請於系統開放時段,登入學生資訊系統登載車號。
  • 復學生或是轉學生,請問要如何申請?
    請復學生或轉學生親至本組辦理;進修部學生請洽進修部庶務組辦理。
  • 學生機車停車證費用。
    為每學期 500 元 / 台。
  • 已申請停車證,若於新學期換騎新機車之停車證重申辦法。
    請於領到停車證後,持停車證及新車行照、學生證至總務處事務組辦理,換車或車證遺失者,補發車證需繳交壹百元。
  • 之前機車團體申請單都是登記和繳費一起處理,為何現在要用繳費單方式申請,反而更不方便?
    改由繳費單方式申請並於開學期限前繳交機車停車費用,是為了對經濟有問題的同學給予緩衝時間,減少同學生活上的不便,也避免交通幹事收費的困擾。
  • 新車證為e-Tag,停車證黏貼位置?
    e-Tag晶片黏貼位置不得受金屬干涉,由工作人員先行使用儀器掃描後黏貼於固定位置,以確保車輛能順利進出。車證無法重覆黏貼,一經拆除即會受損毀需重新辦理,請持停車證及行照、學生證至總務處事務組辦理,換車或車證遺失者,補發車證需繳交壹百元。
  • 機車為什麼不能騎進校園內,有時要搬車西或載人很不方便?
    因為龍華坡是屬於高坡度的路面,上下坡必有一定的速度和困難,若再有機車騎上坡,易造成公共危險。因此,為維護全校師生的安全,除了維修人員及特殊狀況外機車皆不得騎進校園內。若有重物要搬或載受傷人員等特殊狀況,請先向警衛室報備,若有違規,依校規處理。
  • 學校機車停車場車位不夠,是否可以再增加車位?
    在都會中,能有目前的停車空間也算是不容易,學校校地有限又是位於山坡地上,土地取得不易 ,目前只能以現有的空間做規劃。學校多次與週邊居民或商家洽談,希望能為同學們提供更多的停車空間並且一直在努力進行中, 但也希望同學能夠體諒目前的停車空間很難有再擴建的問題。
  • 學生機車停車場管理方式。
    請詳見“總務處 > 事務組 > 汽機車暨停車場管理辦法”網頁。
  • 無障礙學生停車位申請辦法
    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至總務處事務組辦理。
  • 學生機車停放規定。
    學生機車若車身超過 2 公尺以上之“超重型機車”,請依規定停放於超重型機車專區;一般機車請勿停在超重型機車專區,違者依規定論處。

校園及教室設備問題

  • 學生課桌椅相關問題。
    教室課桌椅均依空間可容納數量擺置,請同學勿任何搬離,若超過容量,請向教務處課務處或進修部課務組洽詢合適的教室。
  • 學生教室粉筆、板擦領用方式。
    請該班總務幹事至各系辦公室領取。
  • 教室為何這麼多垃圾?
    教室的垃圾都是同學使用後未丟棄垃圾桶,造成下一節上課的困擾,請同學在使用後的物品及丟棄物,ㄧ定帶離教室並做好垃圾分類處理,衛保組學生服務學習將教室清潔列為項目之一,協助巡檢教室內垃圾清除工作。
  • 校園飲水機設置事宜。
    飲水機管線安排與廁所之管線分屬不同管道系統,學校亦安排定期水質衛生檢驗,相關報告可至本校衛保組調閱。
  • 學生教室設備有損壞時該怎麼辦?
    請該班總務幹事至總務處營繕組填寫維修申請單,並同時說明損壞原由。
  • 關於本校公用電話事宜說明。
    (1)本校於 P 棟二樓、 S 棟一樓、 K 棟三樓、男舍地下室、女二舍地下室及圖書館閱覽室均有設置,請同學多加利用。(2)公共電話是由電信局依使用量來決定是否裝設,因本校使用量不足未達加裝申請範圍,故無法增設,請同學見諒。
  • 教室設備(如:麥克風、影像設備)借用辦法。
    請向系辦助理洽借即可。
  • 學校教室的「警報系統」是否尚在使用?有何作用?
    目前均正常使用,使用說明均貼於話機外壓克力箱上,基本功能是支援上課教師上課用。
  • 販賣機常吃錢,請學校檢查維修。
    立即請廠商全面檢查維修,爾後同學若有發現類似情形,請即刻連絡事務組人員,學校分機 3605 ,暸解位置點,更利於迅速解決問題。
  • 咖啡吧是否可擺設桌椅?
    過去該處擺設桌椅時,常聚集同學於此玩牌、抽煙、隨地丟棄煙蒂、垃圾等,而該處又是人來人往,及外賓參訪必經之路,造成負面的影響。 因應學生要求已將桌椅放置 S 棟ㄧ樓廣場,同時也請同學使用時多愛護及維護校園的環境清潔。
  • 飲水機的數量,希望能增加並放置明顯處。
    機械系館目前共三台飲水機,位置在樓梯旁,應該相當醒目,數量問題,學校再檢討是否增加。教學大樓每層均有飲水機,位置設在茶水間。
  • 遇到下雨天,學校的龍華坡地上超滑,學校可否想些辦法處理,因為滑倒過的人還真不少。
    龍華坡為車輛通行的道路,同學請儘量利用兩側樓梯行走。另滑倒地點可否敘明。

校園安全問題

  • 學校側門開放時間。
    為每週一至週五早上 07:00 至晚上 23:00 止,週六中午 12:00 至晚上 22:30 止,週日早上 07:00 至晚上 15:30 止。以門禁安全考量,不宜延長側門開放時間,請同學由正門進出。
  • 校園工程施工,工程車進出校園,同學應注意事項。
    請同學在校園裡務必遵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示,行走龍華坡二側人行道,以避免發生危險。

撥付款相關

  • 學生如何得知有款項需領取,或已匯入帳戶?
    •出納組每週一於總務處首頁公告未領支票名單。
    •出納組於款項轉存/匯款至帳戶後,即會發送E-mail通知。
    •E-mail:學生可於「學生資訊系統」→「成長歷程」中填寫常用信箱,以便匯款後確實收到通知。
    •亦可來電詢問。(02)8209-3211分機3610~3612
    •學生可於「學生資料系統」登錄學生本人郵局或銀行帳號,以利出納組匯款作業。
  • 教職員如何查詢款項是否已撥入?
    •至人事會計總務系統→付款記錄查詢,即可查詢申請款項目前流程,及是否已轉存/匯款。
    •出納組於款項轉存/匯款至帳戶後,即會發送E-mail至教職員信箱通知。
  • 至出納組領取款項時,需注意事項?
    •須本人親自領取,不可代領。
    •學生請攜帶學生證/身分證(附有照片之第二證件)、廠商請攜帶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支票領取後,請儘速將支票存入本人銀行或郵局帳內。
    •如無法親自領取,可於「學生資料系統」登錄學生本人郵局或銀行帳號,或E-mail/傳真本人存摺影本予本組。(出納組信箱:cashier@mail.lhu.edu.tw)。
    •留銀行帳戶需告知:銀行名稱、分行名稱、帳號(存摺封面)。注意!提款卡號碼≠帳號。
    •勿留非本人之帳戶,款項將無法撥入。

所得相關

  • 各類所得扣繳率表
    所得類別 格式代號 內容 扣繳率
    居住者 非居住者
    (在台居留未滿183天之境外人士)
    薪資 50 薪資、人事費、工讀費、臨時工資、評審費、工作費、鐘點費、出席費、學者生活費、顧問費、諮詢費…等 (1) 按表
    (2)  5%
    (給付總額≧40,000元)
    以每月基本工資1.5倍為基準
    金額 < 35,700元→ 6%
    金額 ≧ 35,700元→ 18%
    ※109/1/1年起每月基本工資將調整為23,800元
    執行業務 9A 會計師、律師、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等 10%
    (給付總額≧20,000元)
    20%
    演講費
    稿費
    9B 演講費、稿費、論文指導費、編撰費、編修費、外審費…等 10%
    (給付總額≧20,000元)
    20%
    每次給付不超過5,000元免扣繳但仍需申報
    競技競賽 91 各項比賽之獎金、給與(獎品)   10%
    (給付總額≧20,000元) 版權歸公列
    執行業務-9B
    20%
  • 獎學金是否需申報所得?
    •學生因成績優異、品行優良、運動比賽優異獎助學金或急難救助,有條件性所發給的獎學金免
    列所得。
    •為獎勵進修、研究或參加科學或職業訓練而給予的獎學金及研究、考察補助費等免列所得。
    •但受領之獎學金或補助費,如係授與人提供勞務所取得之報酬應列報所得。
  •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如何申報?
    凡參加各種競技比賽或抽獎活動,獲勝或中獎所取得的獎金或獎品,就是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中獎人為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按給付金額,扣取10%之稅款,惟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得免辦理扣繳所得稅款,僅須填列免扣繳憑單。
    •中獎人為非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業事業,一律按給付金額扣取20%稅款。
    •如獎品是由給獎單位買進後再行贈送給獲獎人時,給獎單位應按購買獎品的統一發票或收據的金額,依規定辦理扣繳。
    •如入選作品在展覽或比賽結束後退還給參展人,所頒發的入選作品獎金,屬於競技賽的獎金,應
    於給付時扣繳10%,並將此項獎金併入今年綜合所得申請納稅。
    •如入選的作品不發還給得獎人,而版權屬於舉辦單位所有時,所頒發的入選作品獎金,屬得獎人
    稿費收入性質(所得類別-9B),扣繳義務人應於給付時扣繳10%,另得獎人此項收入與版稅、樂
    譜、作曲、編劇、漫畫和演講鐘點費等收入,全年合計數不超過新台幣18萬元時,可以免納綜
    合所得稅。
  • 境外人士所得申報注意事項
    •若有支付日支生活費、演講費等,請於簽文時會簽出納組。
    •簽文中應註明給付之總額、稅額、及停留期間。
    •於給付該項費用時需扣除所得稅,並務必告知出納組實際給付日期。
    •詢問境外人士在台是否居留超過183天。
    •單位請提前或於給付當日將下列資料備妥後交予出納組辦理申報: (1) 簽文 (2) 居留證/護照正
    反面影本乙份 (3) 稅金 (4) 境外人士領據 ※ 注意各項資料影本是否清楚、應扣繳稅率及稅金是
    否正確。
    •境外人士所得依規定於給付日起10日內至國稅局完成申報,出納組收到上列資料後,所得申
    報書需再簽文用印,敬請各單位留意時間以免產生罰則。
    •出納組依規定至國稅局申報完成後,由經辦單位至出納組領取扣繳憑單交予所得人。

    附註:若以上資料都未能符合您的查詢,請您至學生資訊系統--學生意見反意處理項下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