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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修正「各機關資通訊應用管理要點」

 

摘要如下:

  1. 依數位發展部111年11月25日數位政府字第1114000387號函辦理,並溯自中華民國111年11月25日生效。
  2. 旨揭要點第三點所稱「一定金額」為新臺幣1,000萬元。
  3. 修正「各機關資通訊應用管理要點」、總說明、「資安風險及防機制評估檢視表」、「政府數位務指引:政府資通訊應用計畫自評表」、成果報告書格式及修正對照表等相關資訊及要點內容已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https://gov.tw/L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