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Special Column  

常見利用型態授權管道及相關資訊之取得

(三)餐廳、旅館、健身房、大眾交通工具等營業場所播放音樂

 著作類別 利用行為   授權管道查詢流程  聯絡信箱
音樂著作(註1) 公開演出(註2) 餐廳等營業場所基於其特殊性,所利用之音樂並非單一著作,而是複數、多元、豐富著作之利用,在集體管理團體運作實務上,多係以概括授權之模式進行,此外國內管理音樂著作公開演出之集體管理團體有兩家,且各有市場規模,故原則上餐廳營業等場所除非可以確定只會使用到其中一家之音樂,不會使用另一家音樂,否則原則上宜與兩家音樂集體管理團體洽談授權。 1.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歌曲資料庫email信箱 
聯絡人:授權部 
電話:(02)2511-0869 
電傳:(02)2511-0759 

2.本局聯絡窗口: 
聯絡人:金藹霞 
電話:(02)2376-7160 
電傳:(02)2736-5061 
e-mail信箱
錄音著作(註1) 公開演出(註2) 餐廳等營業場所基於其特殊性,所利用之音樂並非單一著作,而是複數、多元、豐富著作之利用,在集體管理團體運作實務上,多係以概括授權之模式進行,此外國內管理錄音著作公開演出之集體管理團體有二家,且各有市場規模,故原則上餐廳營業等場所除非可以確定只會使用到其中一家之錄音著作(CD、卡帶),否則原則上宜與二家錄音著作集體管理團體洽談授權。 1.台灣錄音著作權人協會(ARCO)權利人資料庫(備註4)、 e-mail信箱 
聯絡人:ARCO法務組 
電話:(02)2718-8818 
電傳:(02)2742-0621 

2.中華有聲出版錄音著作權管理協會(RPAT)歌曲資料庫、 e-mail信箱 
聯絡人: 
電話:(02)2769-0823
電傳:(02)2769-1026 

3.本局聯絡窗口: 
聯絡人:金藹霞 
電話:(02)2376-7160 
電傳:(02)2736-5061 
e-mail信箱
視聽著作 公開上映 1. 營業場所若同時播放唱片公司MTV原影畫面,涉及視聽著作之公開上映,請進入右欄視聽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建置之網路資料庫查詢。查出所欲利用之著作是否歸屬集體管理團體管理後,逕洽該集體管理團體徵求授權。 
2. 因為集體管理團體網路資料庫未必完整,如果無法獲得所需資訊,請填寫著作權授權管道查詢申請表,e-mail或郵寄至本局申請查詢,俟取得相關資訊後,逕洽有管理之集體管理團體,徵求授權。
1.台灣錄音著作權人協會(ARCO)權利人資料庫(備註4)、 e-mail信箱 
聯絡人:ARCO法務組 
電話:(02)2718-8818 
電傳:(02)2742-0621 


2.本局聯絡窗口: 
聯絡人:金藹霞 
電話:(02)2376-7160 
電傳:(02)2736-5061 
e-mail信箱

備註:

    1. 音樂著作與錄音著作之授權二者並存,故必須同時獲得音樂著作財產權人及錄音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缺一不可,
      請利用人特別注意。
    2. 音樂著作及錄音著作之公開演出,在國內已有集體管理團體管理,如有集體管理團體以外之單位,宣稱其獲得音樂
      及錄音權利人之授權,除非其提出證明,否則此等商業手段不應冒然採信。營業場所如對於無權收取之單位付費,
      遇有真正之音樂及錄音集體管理團體要求付費時,仍須依法支付報酬。

轉載自經濟部智彗財產局(著作權 > 著作權 > 著作利用及授權資訊 >著作授權管道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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