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Special Column  

用家裡的電腦燒錄音樂CD會違反著作權法嗎?


很多人在買電腦的時候,都會選購光碟燒錄機(CD R/RW或DVD R/RW),當然,備份資料是很重要的目的,如果是燒錄自己買來的音樂CD,原版放在電腦上聽,備份放在汽車上聽,如果這樣也會違反著作權法的話,那不是很恐怖嗎?

關於這個問題,請讀者放心,著作權法對於一般民眾在家庭中正常的著作利用行為,考量到對著作權人權益影響有限,通常都是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目前著作權法第51條規定:「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因此,利用家裡面的光碟燒錄機,燒錄一份自己買來的音樂CD,屬於「供個人或家庭」非營利的目的,且「合理範圍內」並不會違反著作權法。

但是,如果把自己覺得好聽的音樂CD燒錄好幾張,分贈給親朋好友聆聽;幾個同學合買一張CD,交給家裡有燒錄機的同學燒錄後,提供給合買的同學一人一片;將買來的音樂CD轉錄成MP3檔案,透過Blog、網站或P2P軟體分享給其他的網友;或是透過P2P軟體大量下載MP3檔案或是電影視訊內容,這些行為雖然都是屬於非營利的行為,但有些超過法條所規定供「個人或家庭」使用的目的,有些是超出「合理範圍」,這時候就沒有辦法適用著作權法第51條主張合理使用,會有侵害重製權的問題。因此,若是有需要利用家裡的燒錄機做音樂CD複製時,記得合法取得正版著作,限於個人或家庭使用所需數量的份數,而且不要對外散布,應該不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轉載自經濟部智彗財產局-著作權一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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