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土地及重大資產案件一覽表

106~108學年度處分土地及重大資產案件一覽表
中華民國106年08月01日至109年07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序號 處分資產項目  資產帳面金額 變賣淨收入
(D)
未實現重估增值減少數
(E)
得標廠商名稱
成本或重估價值(A) 累計折舊
(B)
淨額(C=A-B)
 

           

註:

  1. 土地處分皆須於本表揭露處分情形。
  2. 除土地外之其他資產成本超過100萬元以上及資產殘值超過100萬元以上之資產報廢項目,應於本表揭露處分情形。
  3. 變賣淨收入=售價-處理費用
  4. 每學年第1學期(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之資料應於2月底前完成公告,全學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之資料應於次年8月31日完成公告